一、学院简介
阳光学院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福州,校区位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。
2001年由国家“211工程”重点建设大学福州大学和阳光控股集团共同举办,是福建省首批设立的独立学院。201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,成为福建省首批转设的普通二本高校。2016年,经省教育厅批准为应用型转型试点高校。2017年被省教育厅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。阳光控股集团为世界500强企业,位列2016年度《财富》榜单第459位,旗下拥有龙净环保、阳光教育、阳光城、阳光金融、阳光物产、阳光资本等六大集团,其中阳光城、龙净环保为上市公司。集团董事会主席、爱国华侨、全国人大代表林腾蛟先生“公益办学、回馈社会、创百年名校”的理念始终贯穿学校办学全过程。在阳光控股集团的全力支持下,阳光学院制定了百名博士引进计划,目前正在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,开启了“二次创业”的新征程,进入发展的快车道。经过18年的发展,阳光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涵盖理、工、经、管、文、法、艺等学科的33个本科专业、在校本科生近万人的多科性大学。
二、招聘岗位
学生工作处(部)副处长
主要职责:
1、负责制定完善学生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,加强学生管理,保证校园稳定;
2、负责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实践教育活动,培养优良学风,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;
3、负责学生工作队伍的有关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培训及考核工作;
4、负责新生入校教育、军训,毕业生离校和学生寒暑假离返校的组织领导工作;
5、负责学生处的学生安全与稳定工作;
6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基本要求:
1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中共党员;
2、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(或者从事管理工作)八年以上(特别优秀者时间可放宽);
3、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,较强的组织、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;
4、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,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年龄小于40周岁;
5.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。
三、报名时间
即日起至2018年7月30日。
四、招聘人数
拟招聘人数1人。
五、选聘程序
1、收集应聘简历;
2、对应聘简历进行资格初审;
3、安排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笔试、面试考核;
4、对通过笔试、面试考核的应聘者进行复审;
5、对通过复审的应聘者,学院人事部以电子邮件发出录用通知。
六、应聘方式
1.简历请发送到以下邮箱:
2.邮件主题格式为“姓名+专业+毕业院校+学位+岗位名称”
并在附件中提供以下资料:
1.阳光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;
2.应聘简历(包括完整的学习、工作简历及科研成果目录),请在右上角附上个人近期彩色证件照;
3.证书、证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:
(1)学历及学位证书(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);
(2)专业技术职务证书;
(3)荣誉证书以及其他可以佐证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资料。
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。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,并追究相关责任。
七、联系方式
1.联系电话:0591-83969187人事处程老师、王老师
2.联系地址: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(马尾)登龙路99号阳光学院
附件: